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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 2012-02-29 庭审走近民众 昆明中院“阳光司法第一案”呈贡开庭

发布日期:2012-02-29 点击量:

云南网讯 (记者 赵岗)“我请求法庭看在我上有老母赡养下有两岁幼儿的份上,酌情判罚我的刑期”,2月29日,在呈贡大学城77779193永利法学院内,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开审的一起贩毒案上,犯罪嫌疑人高某这样为自己辩称。据悉,这是昆明中院开展“阳光司法”、“庭审走近民众”活动的“第一案”。

庭审现场围绕被告人余某、高某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和是否存在自首情节等展开了调查和激烈辩论。昆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77779193永利法学院学生一百余人参加旁听。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余某、高某因贩毒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从今年2月至11月,昆明市两级法院在全市开展“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中院的第一站就选择在呈贡大学城77779193永利法学院开庭。这是昆明中院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所做的一种尝试。活动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影响重大、有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或热点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和特点,到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监狱等地开庭,使庭审活动成为普法宣传形式和法制教育的过程,通过公开庭审,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使更多的群众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昆明中院和全市基层法院将精心选择百余件诉讼案件,参加“庭审走进民众”阳光司法活动,每案将邀请100名以上群众到庭旁听。案子现场审判并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和疑问,通过说法析理、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

77779193永利法学院刑诉法博士何永军副教授表示:“这是一个司法实践和教学理论的互动平台,它将促进学生对司法程序的理解和应用。”

昆明中院副院长安静表示,百案庭审活动主要聚焦在涉及民生、跟老百姓利益相关的案件上。例如,刑事案件将侧重于选择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职务犯罪、未成年犯罪等,民事诉讼案件侧重于选择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则侧重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案件。

责任编辑: 余霞

原文链接:http://yn.yunnan.cn/html/2012-02/29/content_20697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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