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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现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为推进我校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各学科协调发展,提升我校整体创新能力,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平台基本条件

(一)负责人为我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本领域内的学术或技术领军人才。

(二)现有实验室面积或工程开发用房在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已批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不再重复立项建设。

(四)其他条件详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云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团队基本条件

(一)此次申报的创新团队范围为理工农医类;

(二)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曾或现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团队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三)已列入省高校及以上创新团队的不再重复立项。若新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与已建设的省高校及以上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详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一)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团队在人员、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方面,不能与其他平台或团队交叉、共用、共享。相关申报材料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初审不合格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电力工程、化学工程、医学、????????现代农业工程、理学、机电工程、建筑与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等科研平台和团队较少的学院申报。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制定措施,确实提高申报质量和水平。

(三)团队和平台不得重复申报。

请于10月8日下午3:00前将《云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到呈贡校区办公楼8楼科技处,并附学院推荐函,推荐函中要明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人员团队、场地面积、设备原值及实验室建设支持措施等给予明确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经学校批准后,推荐申报。

联系人:陆 凯 柴亚民

联系电话:0871-65916004

科技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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