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其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等5个云南省科技计划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现已在云南省科技厅主页发布,网址:http://www.ynstc.gov.cn/tzgg/201704110001.htm。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注意事项:
(一)牵头申报单位必须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包括牵头或参与)应为已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须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附证明材料)。同时,企业应为盈利企业,且上一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附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优先支持进入各类科技园区的企业。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科研项目分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立项后据此验收。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
(四)优先支持已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科技入滇项目,以及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且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五)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目前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六)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支持范围和具体申报要求。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
如有牵头申报项目(除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需求,请尽快与学校科技处联系分配网络申报账号。联系人:陆凯、董燕妮;联系电话:65916004.
科技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