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现对我校申报的3个项目的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及创新推广贡献、推广应用情况、主要知识产权和主要完成人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及书面材料向科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3日
联系电话:0871-65916002
联系人:张燕、李媛
附:项目名单
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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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